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50号)规定“对不具备条件划建自然保护区的,也要因地制宜,采取建立湿地保护小区、各种类型湿地公园、湿地多用途管理区或划定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多种形式加强保护管理”。目前国内很多地方都在兴建湿地公园,如北京延庆三里河、厦门马銮湾、宁夏北月海、银川西湖等湿地公园。香港在新界西北部发展迅速的天水围新建香港米埔国际湿地公园,为湿地的动植物重建湿地生境,树立环境教育典范。2005年,杭州西溪成为国家林业局批准建立的***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部也批准设立了北京市翠湖等9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由于可以从旅游活动中获益,湿地公园的建设大大提高了地方政府和投资者保护城市及其周边湿地的积极性,标志着湿地恢复与可持续利用进入了环境与经济双赢的新阶段。